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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法制宣传,共建和谐校园

[2018-12-10 16:25:27] 来源: 编辑: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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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。

今年12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。为结合“12.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精神,营造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,提高学生良好法制观念、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,2018126日中午,双乳镇中心小学特邀法制副校长鲁警官和双乳镇派出所民警陈警官,来校给全校师生进行法制知识讲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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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警官首先就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生进行了交流互动,又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,告诉大家为什么要全民学法?他说: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,我们每天的学习、生活都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对我们行为的规范。如升国旗时,《国旗法》对我们的行为举止就有约束;在上课、学习时,《小学生守则》和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就对我们有所要求;在回家过马路时,《道路交通法》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着规范;当我们扔废品和纸屑时,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爱国卫生条例》、《小学生守则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;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,《残疾人保护条例》也有具体规定;在学生上网方面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都作了明确规定。一句话,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则是母法,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,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《宪法》的内容,遵守《宪法》的各项规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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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鲁警官耐心细致地讲解,同学们知道了: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,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,哪些事不可做,我们只有严格守法,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。

最后,鲁警官通过理论联系案例的方式,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,为学生讲了应该如何遵纪守法、远离不良行为,还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自我保护,学会在困难中自救的基本方法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。

通过此次讲座,很大程度的增强了同学们心中的法律意识,为同学们积极做一个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好学生指明了方向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
(昌林  鲁敬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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